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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侦探:什么是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发布时间:2025-9-2 16:48:50 人气:

青岛侦探:一、什么是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在婚姻持续存在的期间内,夫妻所获得的财产则被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的这段时间,也就是从夫妻步入婚礼殿堂直至一方逝世或双方解除婚约之前的那段时间,在此期间内,夫妻通过各种方式所获取的财富(除了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之外),皆应被视作夫妻共有的财产。


夫妻对于这些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置权。


在此前提下,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在处置婚姻存续期间内的财产时,都需要得到其配偶的同意才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为夫妻双方所共有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领取结婚证起,到一方死亡或离婚时止。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4、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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